某设备工程项目,业主委托某设备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理。设计完成后,业主通过招标将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发包给设备安装单位,合同工期为15周。合同规定,设备安装单位每拖延工期1周,向业主支付违约金10万元。设备安装单位根据表3-1编制了时标网络进度计划(如图3-1所示),并报送给设备监理单位。
表3-1工作内容
设备监理单位收到进度计划后,提出如下评审意见:
(1)D工作(设备基础养护)持续时间过长,宜采取措施缩短设备基础养护期,以缩短总工期。
(2)C工作(辅机制造交货)的最早完成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F工作因设备安装单位的起重设备发生故障,停工1周;G工作开始后,因设计变更原因拖延1周。因此设备安装单位向设备监理单位提出顺延合同工期1周的请求。【问题】
应重点控制:A、E、H、I、J 工作(或①→③,③→⑥,⑥→⑦,⑦→⑧,⑧→⑨)。 因为上述工作为关键工作(或在关键线路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