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条件 1.某开发商有一已征建设用地,拟建3层和10层住宅。用地西北角已建一幢9层住宅,长×宽=24m×12m,耐火等级为二级;用地东南角有一需保留的古亭,长×宽=20m×20m,高10m,耐火等级为三级;用地南侧隔城市道路有一古城墙,其余三侧也紧临城市道路。具体条件如图所示。 2.拟建3层住宅高10m,耐火等级为二级;拟建10层住宅高30m,耐火等级为二级。 3.当地日照间距系数为1.2。 4.要求建筑控制线后退道路红线5m,3层住宅和10层住宅分别后退道路南侧古城墙30m和45m,后退古亭12m和20m。
解题要点 1.应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2.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防火间距。 3.正确理解建筑控制线、道路红线及古建筑、古遗迹保护范围的概念。 作图提示 1.为满足已建9层住宅的日照,新建3层住宅的可建范围线距其南侧为10×1.2=12m;10层住宅的可建范围线距其南侧为30×1.2=36m。 2.已建9层住宅属中高层建筑,新建3层住宅属低层建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建9层住宅东侧与新建3层住宅可建范围线的距离为6m。10层住宅属高层建筑,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建9层住宅东侧与新建10层住宅可建范围线的距离应为9m。 3.已建9层住宅的防火间距及古亭的保护距离,在角部应为以相应间距为半径的圆弧。 4.3层与10层住宅可建范围面积差计算: (1)西北角: (36-12)×(24-5)+(9-6)×(12-5)+1A×3.14×(9×9-6×6)≈456+21+35≈512m (2)东南角: (20-12)×(20-5)+1A×3.14×(20×20-12×12)≈120+201≈321m (3)南侧: (45-30)×(200-5-20-12)=15×163=2445m (4)面积总计: 512+321+2445=327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