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以上时调整单价;工作B、E、G作业使用的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乙方自备),台班费为4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50元/台班。施工网络计划图如下图所示。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8月15日开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推迟2天,乙方人员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个工日。
事件2:8月21日至22日,场外停电,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6个工日。
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跫由招标文件中的300m3增至350m3,超过了10%;合同巾该工作的综合单价为55元/m3,经协商调整后综合单价为50元/m3。
事件4: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5m3,该工作综合单价为78元/m3。
事件5:在工作D、E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经核准,完成该工作需要1天时间,机械1台班,人工10个工日。
【问题】
1.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索赔要求?回答并说明其原因。
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总工期索赔多少天?
3.工作E结算价应为多少?
4.假设人工工日单价为25元/工日,合同规定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2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20%。工作K的综合取费为人工费的80%。试计算除事件3外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
1.对是否可提出索赔要求判定如下:
事件1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降水工程由甲方另行发包,是甲方的责任。
事件2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停水、停电造成的人员窝工是甲方的责任。
事件3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的责任,且工作E的工程量增加了50m3,超过了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
事件4不应提出索赔要求,因为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
事件5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甲方指令增加工作。是甲方的责任。
2.工期索赔天数为:
事件1:工作D总时差为8天,推迟2天,尚有总时差6天,不影响工期,因此可索赔工期0天。
事件2:8月21日至22日停工,工期延长,可索赔工期2天。
事件3:因为关键工作,可索赔工期:(350-300)÷(300÷6)天=1天
事件5:因G为关键工作,在此之前增加K,则K也为关键工作,索赔工期1天。
总计索赔工期:(0+2+1+1)天=4天
3.工作E的结算价:
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00×(1+10%)m3=330m3
按新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50-330)m3=20m3
总结算价=(55×330+50×20)元=19150元
4.费用索赔总额的计算:
事件1:人工费:[12×6+25×5×(1+20%)]元=222元
事件2:人工费:12×16元=192元
机械费:50×2元=100元
事件5:人工费:25×10×(1+80%)元=450元
机械费:400×1元=400元
合计费用索赔总额为:(222+192+100+450+400)元=13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