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双轨制下的就业制度。
在传统就业制度弊端显露的情况下,严峻的就业形势迫使政府对其进行改革,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实行“三结合”就业方针。
(2)部分试行劳动合同制。
(3)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
通过改革,国有企业基本维持着计划就业模式,微观经济组织照顾国家宏观就业目标的现状没有根本性改变,但农村、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等,已经基本按照市场方式配置劳动资源。两大板块并存使整个就业领域表现为双轨制的运行特征。双轨制下的就业矛盾有二:
①内部人控制,工资侵蚀利润;
②企业不能因为经济原因自由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