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简要分析华星公司在预算管理环节中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华星公司在预算管理环节存在以下内部控制缺陷:
①在预算管理组织与领导环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华星公司于2015年年底由财务总监牵头各部门负责人成立预算管理小组的做法错误。华星公司应该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而且成员由企业负责人及内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②预算编制环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华星公司预算管理小组不应只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直接编制预算并由总经理下发各部门,而是应该综合考虑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编制年度全面预算。
③在预算审核环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年度预算草案由总经理审核通过并下发各部门的做法错误。应该由华星公司董事会审核全面预算草案。
④在预算执行环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华星公司销售部发现当年预算难以完成,自行把预算销售额调整为4500万元,然后就详细情况通告了预算管理小组的做法错误。华星公司的预算应当保持稳定,不得随意调整,由于市场环境、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发生重大差异确需调整预算的,应当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