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3,计算第5年年末可转换债券的底线价值,并计算按方案3发行可转换债券的税前资本成本。
方案3下,由于市场套利的存在,第5年年末可转换债券的底线价值,应当是债券价值和转换价值两者中较高者。两者价值计算如下:
债券价值=1000×5%×(P/A,1%,5)+1000×(P/F,7%,5)=918.01(元);
转换价值=1000/25×20×(F/P,6%,5)=1070.56(元)。
因债券价值<转换价值,则第5年年末可转换债券的底线价值为1070.56元。
②按方案3发行可转换债券,设其税前资本成本为K,则有:
1000=1000×5%×(P/A,K,5)+1070.56×(P/F,K,5)。
当K=6%时,1000×5%×(P/A,6%,5)+1070.56×(P/F,6%,5)=50×4.2124+1070.56×0.7473=1010.65(元);
当K=7%时,1000×5%×(P/A,7%,5)+1070.56×(P/F,1%,5)=50×4.1002+1070.56×0.7130=968.32(元);
运用插值法,(7%-K)/(7%-6%)=(968.32-1000)/(968.32-1010.65),解得:K=6.25%。
则根据方案3发行可转换债券的税前资本成本为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