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一个制造企业,为增加产品产量决定添置一台设备,预计该设备将使用4年。公司正在研究应通过自行购置还是租赁取得该设备。有关资料如下: (1)如果自行购置,预计设备购置成本100万元。税法折旧年限为5年,折旧期满时预计净残值率5%。4年后该设备的变现价值预计为30万元。设备维护费用(保险、保养、修理等)预计每年1万元,假设每年末发生。 (2)B租赁公司可提供该设备的租赁服务,租赁期4年,年租赁费20万元,在年初支付。租赁公司负责设备的维护,不再另外收取费用。租赁期内不得撤租。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不转让。 (3)A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税后借款(有担保)利率为8%。 要求: (1)判断租赁税务性质。 (2)计算租赁方案现金流量总现值。 (3)计算购买方案现金流量总现值。 (4)判断是否选择租赁。
(1)该合同不属于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符合融资租赁的认定标准,租赁费用不可在税前扣除。 (2)①确定计税基础和折旧抵税 由于合同约定了承租人的付款总额,租赁费是取得租赁资产的成本,全部构成其计税基础,即: 20×4=80(万元) 每年折旧=80×(1-5%)÷5=15.2(万元) 租赁期4年内每年折旧抵税=15.2×25%=3.8(万元) ②计算期满资产余值的现金流量 因为该设备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不转让,变现收入为0,变现损失等于租赁期满账面价值,即: 80-15.2×4=19.2(万元) 变现损失抵税=19.2×25%=4.8(万元) ③计算租赁期内各年的现金流量(租金在每年年初支付) 第0年年末:NCF=-租金=-20(万元) 第1-3年年末:NCF=-租金+折旧抵税 =-20+3.8=-16.2(万元) 第4年年末:NCF=折旧抵税+余值现金流量 =3.8+4.8=8.6(万元) ④租赁方案现金流量总现值 PV=-20-16.2×(P/A,8%,3)+8.6×(P/F,8%,4)=-55.43(万元) (3)①第1年年初:NCF=-购置成本=-100(万元) ②第1-3年年末:NCF=-税后维修费+折旧抵税 年折旧=100 ×(1-5%)÷5=19(万元) 折旧抵税=19×25%=4.75(万元) 则: NCF=-1×(1-25%)+4.75=4(万元) ③第4年年末:NCF=-税后维修费+折旧抵税+余值现金流量 变现收入=30(万元) 4年后账面价值=100-19×4=24(万元) 变现收益缴税=(30-24)×25%=1.5(万元) 则: NCF=-1×(1-20%)+4.75+(30-1.5)=32.5(万元) ④购买方案现金流量总现值 PV=-100+4×(P/A,8%,3)+32.5×(P/F,8%,4)=-65.8(万元) (4)因为租赁的现金流出总现值(55.43万元)小于购买现金流出总现值(65.8万元),所以租赁更合适。 或:计算租赁相对于购买的净现值(NPV) NPV=租赁现金流量总现值-购买现金流量总现值 =-55.43-(-65.8)=10.37(万元) 净现值大于零,租赁方案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