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某“平时对公司事务不怎么关注,对公司会议只是例行参加,只负责签字”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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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某“平时对公司事务不怎么关注,对公司会议只是例行参加,只负责签字”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孙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在本题中,孙某作为公司董事,却不关注公司事务,明显违反了勤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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