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和李某各自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抗辩能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钱某和李某各自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抗辩成立与否的判断及理由分述如下:
①钱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理由: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义务。公司董事受到实际控制人控制这一情形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的理由。
②李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理由: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义务。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的情形认定。
钱某和李某各自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抗辩能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钱某和李某各自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抗辩成立与否的判断及理由分述如下:
①钱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理由: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义务。公司董事受到实际控制人控制这一情形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的理由。
②李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理由: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义务。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的情形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