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12月进口的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的成本能否一次性税前列支并说明理由。
理由: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判断12月进口的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的成本能否一次性税前列支并说明理由。
理由: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