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全年工资所得和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每月工资应纳税额=(9 800-3 500)×20%-555=705(元);
全年工资应纳税总额=705×12=8 46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商数=72 000÷12=6 000(元);
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555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2 000×20%-555=13 845(元);
合计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13 845+8460=22 305(元)。
计算全年工资所得和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每月工资应纳税额=(9 800-3 500)×20%-555=705(元);
全年工资应纳税总额=705×12=8 46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商数=72 000÷12=6 000(元);
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555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2 000×20%-555=13 845(元);
合计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13 845+8460=22 3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