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业务(3)购进税控收款机可以抵免的应纳营业税税额。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自2004年12月1日起,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则:业务(3)购进税控收款机可抵免的营业税=4680+(1+17%)×17%=680(元)。
计算业务(3)购进税控收款机可以抵免的应纳营业税税额。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自2004年12月1日起,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则:业务(3)购进税控收款机可抵免的营业税=4680+(1+17%)×17%=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