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低值易耗品的1/5由于管理不善而丢失,所造成的损失应该计入当月的管理费用,不得作为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依据。则: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7.8+0.36+8×(1-1/5)+0.66=15.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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