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00吨化肥(30吨售给农业生产者,70吨售给化工企业)为例,分别计算免税销售、放弃免税销售情况下这100吨化肥的毛利润,从而得出放弃免税销售是否更为有利?(说明:因农业生产者为非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后,为不增加农民负担,销售给农业生产者的化肥含税售价仍为2500元/吨,销售给化工企业的不含税售价为2500元/吨。)
根据要求,以100吨化肥(30吨售给农业生产者,70吨售给化工企业)为例,分别计算免税销售、放弃免税销售情况下这100吨化肥的毛利润,具体如下:
①免税销售
30吨销售给农业生产者的毛利润=(2500-1755)×30=22350(元);
70吨销售给化工企业的毛利润=(2500-1755)×70=52150(元);
合计毛利润=22350+52150=74500(元)。
②放弃免税销售
30吨销售给农业生产者的毛利润=(2500/1.13-1500)×30=21371.68(元);
70吨销售给化工企业的毛利润=(2500-1500)×70=70000(元);
合计毛利润=21371.68+70000=91371.68(元)。
根据计算结果可知,放弃免税销售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