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9年3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0千克,一氧化碳200千克、氯化氢80千克,假设当地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1.2元,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二氧化硫、氟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的污染当量值分别为0.95/千克、0.87/千克、16.7/千克和10.75/千克,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环境保护税税额。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100÷0.95=105.26 氟化物污染当量数=100÷0.87=114.94 一氧化碳污染当量数=200÷16.7=11.98 氯化氢污染当量数=80÷10.75=7.44 第二步:按污染当量数排序。 氟化物污染当量数(114.94)>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105.26)>—氧化碳污染当量数(11.98)>氯化氢污染当量数(7.44) 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排序选取计税前三项污染物为:氟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14.94+105.26+11.98)×1.2=278.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