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请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书面沟通文件仅为治理层的使用而编制,不应被第三方依赖。
(2)恰当。
(3)不恰当。接受委托后的沟通,也应当征得甲公司的同意。
(4)不恰当。还应评价内部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
(5)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不应受到前任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正直和诚信判断的影响,且在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假定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
(6)不恰当。网络事务所的员工属于内部专家,需要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