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在执行审计工作时,A注册会计师对计划审计工作有以下考虑: (1)注册会计师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特定项目并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 (2)计划风险评估程序和计划进一步审计程序应当同时进行,然后再实施相应的风险评估程序和进一步审计程序。 (3)完整、详细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计划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但不应包括抽取的样本量。 (4)在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过程中,应当在所有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作出计划之后,再实施相应的进一步审计程序,而不能先做计划的先实施程序,后做计划的后实施程序。 (5)具体审计计划的核心是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6)如果在审计工作中对总体审计策略或具体审计计划作出了重大修改,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作出的重大修改,但不必说明修改原因。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考虑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恰当。 (2)不恰当。计划风险评估程序通常在审计开始阶段进行,计划进一步审计程序则需要依据风险评估程序的结果进行。因此注册会计师需要先制定风险评估程序,在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后,计划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3)不恰当。完整、详细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计划包括抽取的样本量。 (4)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可以统筹安排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先后顺序,如果对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已经作出计划,则可以安排先行开展工作,与此同时再制定其他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5)恰当。 (6)不恰当。如果在审计工作中对总体审计策略或具体审计计划作出了重大修改,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作出的重大修改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