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审计情况: 事项(1)2019年度甲公司向其控股股东购入一项重大业务。审计项目组认为该交易是超出 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存在特别风险。 要求:(1)针对上述第(1)个事项,指出审计项目组应当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要求:(2)针对下述第(2)至(5)事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提出改进建议。 事项(2)甲公司管理层在未审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交易按照等同于公平交易中通行的条款执行。审计项目组将甲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与相同原材料活跃市场价格进行比较,未发现明显差异,据此认为该项披露不存在重大错报。 事项(3)因不拟信赖甲公司建立的与识别、记录和报告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组未了解和测试这些控制,通过实施细节测试应对相关重大错报风险。 事项(4)审计项目组向甲公司管理层获取了下列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书面声明: 1)已向注册会计师披露了全部已知的关联方名称; 2)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3)所有关联方交易均不涉及未予披露的“背后协议”。 事项(5)审计项目组注意到,甲公司2019年发生的一项重大交易的交易方对于很可能是管理层未向审计项目组披露的关联方。审计项目组实施追加程序并与治理层沟通后,仍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决定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该项交易。
(1)对于识别出的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注册会计师应当: 1)检查相关合同或协议。 在检查相关合同或协议时应当评价:交易的商业理由是否表明被审计单位从事交易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或为了隐瞒侵占资产的行为;交易条款是否与管理层的解释一致;关联方交易是否已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得到恰当会计处理和披露。 2)获取交易已经恰当授权和批准的审计证据。 2.不恰当。审计项目组还应当关注关联方交易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是否与独立各方之间通常达成的交易条款相同。 3.不恰当。如果管理层建立了与识别、记录和报告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组应当获取对相关控制的了解。 4.不恰当。管理层书面声明还应当包括:已经向审计项目组披露了全部已知的关联方的特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5.不恰当。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发表保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