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是项目合伙人,在进驻审计现场后,A注册会计师决定立即实施函证程序,并采取了以下措施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 (1)对于银行存款的函证,A注册会计师要求项目组成员将需要银行确认的信息是否与银行对账单等保持一致进行了核对,然后再发出询证函。 (2)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由于负责银行存款函证的项目组成员B比较忙,所以在将询证函密封后,交给被审计单位的出纳代为发出。 (3)为保证回函的客观性,项目组成员C以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向被审计单位的客户发函。 (4)A注册会计师认为未收到消极式询证函的回函提供的审计证据,比积极式询证函的回函提供的审计证据更有说服力。 (5)在设计和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无论单独使用或与细节测试结合使用,A注册会计师都应当确定已记录的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且无需作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 要求: (1)针对上述第(1)至(4)项,逐项说明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2)针对事项(5),A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哪些审计程序。
针对要求(1): (1)恰当。 (2)不恰当。询证函应该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不应该交由出纳代为发出。 (3)不恰当。按规定,注册会计师应以被审计单位的名义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 (4)不恰当。未收到消极式询证函的回函提供的审计证据,远不如积极式询证函的回函提供的审计证据有说服力。 针对要求(2): 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 ①考虑针对所涉及认定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和实施的细节测试(如有),确定特定实质性分析程序对这些认定的适用性; ②考虑可获得信息的来源、可比性、性质和相关性以及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评价在对已记录的金额或比率作出预期时使用数据的可靠性; ③对已记录的金额或比率作出预期,并评价预期值是否足够精确以识别重大错报(包括单项重大的错报和单项虽不重大但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的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