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母公司,其子公司为甲公司,各个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 (1)2×18年8月,A公司与B公司控股股东C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A公司向C公司定向发行10000万股本公司股票,以换取C公司持有B公司60%的股权。A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按规定为每股7.2元,双方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2×18年9月30日。 B公司经评估确定2×18年9月30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2000万元(不含递延所得税的影响)。A公司该并购事项于2×18年12月10日经监管部门批准,作为对价定向发行的股票于2×18年12月31日发行,当日收盘价每股7.5元。A公司于12月31日起主导B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以2×18年9月30日的评估值为基础,B公司2×18年12月31日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3675万元(不含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公允价值为124375万元(不含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一项存货评估增值200万元、一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5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且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等于其原账面价值,购买日,B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均符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条件。 此外A公司为企业合并发生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费用100万元,为发行股票支付手续费、佣金200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A公司与C公司在此项交易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A公司向C公司发行股票后,C公司持有A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10%,不具有重大影响。A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2)B公司自购买日至2×19年12月末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2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增加1000万元,至2×19年末购买日B公司评估增值的存货已全部对外销售。A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3)2×20年1月2日A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自母公司A公司处购入B公司60%的股权。甲公司于当日主导B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甲公司支付银行存款77000万元给A公司。不考虑发生相关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费用。 甲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 ①购买日为2×18年12月31日; 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10 000×7.5=75 000(万元) ②A公司合并报表确认合并商誉=75 000-(124 375-700×25%)×60%=480(万元)或=75 000-(123 675+700×75%)×60%=480(万元) ③A公司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75 000 贷:股本 10 000 资本公积 65 000 借:管理费用 100 资本公积 200 贷:银行存款 300 2.A公司(母公司)自购买日开始至2×19年末持续计算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124 375-700×25%)+(5 000-200×75%-500/10×75%)-2 000+1 000=128 012.5(万元) 3.①该项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理由:甲公司与B公司在合并前均受A公司控制。 ②甲公司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28 012.5×60%+480=77 287.5(万元) ③甲公司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77 287.5 贷:银行存款 77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