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于2×19年12月15日购入一项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的债务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工具合同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5%,实际利率为5%。初始确认时,甲公司已经确定其不属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2)2×19年12月31日,由于市场利率变动,该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跌至1900万元。甲公司认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无显著增加,应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损失准备金额为60万元。 (3)2×20年1月1日,甲公司以当日的公允价值1900万元作为售价,出售该债务工具。 要求:编制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为简化起见,本例不考虑利息)。
(1)购入该工具时: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2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2)2×19年12月31日: 借:其他综合收益 100(1 900-2 000)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0 借:信用减值损失 60 贷:其他综合收益 60 (3)2×20年1月1日: 借:银行存款 1 900 投资收益 40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100-60)40 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2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