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上市公司,2×18年1月3日,A公司向100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人授予3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300万股,行权价格为8.2元,授予后锁定3年。2×18年、2×19年、2×20年为申请解锁考核年,每年的解锁比例分别为30%、40%和30%,经测算,授予日限制性股票每股的公允价值为10元,假定各年没有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该计划为一次授予、分期行权的计划,各期解锁的业绩条件如表: 2×18年10月25日,A公司公告预计2×18年全年净利润较2×17年负增长。 2×18年12月13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由于市场需求大幅度萎缩,严重影响了公司当年以及未来一两年的经营业绩,公司预测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条件中关于经营业绩的指标无法实现,故决定终止实施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18年12月28日,A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终止及回购方案。2×19年初回购并以2200万元补偿尚未离职的人员。 (1)不考虑业绩条件的情况下,计算并填列A公司一次授予、分期行权计划费用分摊表。 (2)A公司终止实施原股权激励计划,说明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需要会计处理请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编制A公司2×19年初以2200万元补偿尚未离职的人员相关的会计分录。
(1) (2)第一期解锁部分所对应的股权激励费用应该按照股份支付计划作废来进行会计处理,2×18年度不确认与这一部分相关的股权激励费用。原因:2×18年年底,由于未能达到可行权条件“2×18年净利润较2×17年增长率不低于25%”而导致职工不能解锁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这属于作废。(3分) 第二期和第三期应该作为取消股份支付计划,按照加速行权处理。应当加速确认与第二、三期的相关费用2100(1200+900)万元。(2分) 借:管理费用 2100 贷:资本公积 2100(1分) (3) 会计分录为: 借:资本公积 2100 管理费用 100 贷:银行存款 220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