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该企业2020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捐赠的应调增(调减)的应税所得额。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40×50%=20(万元),即可以调减所得额20万元。公益捐赠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实际公益捐赠50万元,公益捐赠不需纳税调整。直接捐赠税前不得扣除。因此,对外捐赠应调增所得额为6万元。
计算该企业2020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捐赠的应调增(调减)的应税所得额。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40×50%=20(万元),即可以调减所得额20万元。公益捐赠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实际公益捐赠50万元,公益捐赠不需纳税调整。直接捐赠税前不得扣除。因此,对外捐赠应调增所得额为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