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背书人(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戊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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