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计算分摊了办公楼账面价值的M、P、V生产线应确认减值损失的金额。
①M生产线包含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80+40=120(万元),其可收回金额为14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可收回金额,没有发生减值。
②P生产线包含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120+60=180(万元),其可收回金额为150万元,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发生减值额=180-150=30万元(万元)。
③V生产线包含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150+100=250(万元),其可收回金额为200万元,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发生减值额=250-200=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