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上市的集团公司,原持有乙公司30%股权,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2×18年及2×19年发生的相关交易事项如下: (1)2×18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丙公司处受让乙公司50%股权,受让价格为13000万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并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后,共计持有乙公司80%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股权时,所持乙公司3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54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4500万元,损益调整87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30万元;公允价值为6200万元。 (2)2×19年1月1日,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所持乙公司股权70%,转让价格为200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并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出售日,甲公司所持乙公司剩余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转让乙公司70%股权后,甲公司不能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改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其他相关资料: 甲公司与丙公司、丁公司于交易发生前无任何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股权后,甲公司与乙公司无任何关联方交易。 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计算甲公司年度个别报表中受让乙12×18公司50%股权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并编制与取得该股权相关的会计分录。 (2)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公司2×19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因处置70%股权相关会计分录。
(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5 400+13 000=18 4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13 000 贷:银行存款 13 000 【提示】其他权益变动 30万元不转入投资收益。 ( 2)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6 100( 18 400×7/8) 投资收益 3 900 借:资本公积 30 贷:投资收益 3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2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 300( 18 400×1/8) 投资收益 200 【提示】 ( 1)若 2×19年 1月 1日,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所持乙公司股权 20%,剩余 60%股权仍能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则按比例将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 7.5 贷:投资收益 7.5 ( 2)若 2×19年 1月 1日,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所持乙公司股权 40%,剩余 40%股权能对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则按比例将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 15 贷:投资收益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