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5年至2016年与F专利技术有关的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F专利技术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该专利技术的转让价款为2000万元,甲公司于协议签订日支付400万元,其余款项自当年起连续4年每年年末支付400万元。当日,甲、乙公司办妥相关手续;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400万元,立即将该专利技术用于产品生产,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按年摊销。 甲公司计算确定的该长期应付款项的实际年利率为6%;年金现值系数(P/A,6%,4)为3.47。 资料二:2016年1月1日,甲公司因经营方向转变,将F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转让价款1500万元收讫并存入银行。同日,甲、丙公司办妥相关手续。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5年1月1日取得的F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15年对F专利技术应摊销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分别计算甲公司2015年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额和2015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的摊余成本。 (4)编制甲公司2016年1月1日转让F专利技术的相关会计分录。
(1)F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400+400×3.47=1788(万元) 相关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 1788 未确认融资费用 212 贷:长期应付款 1600 银行存款 400 (2)甲公司2015年应计提的累计摊销=1788/10=178.8(万元)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178.8 贷:累计摊销 178.8 (3)2015年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金额=(1600-212)×6%=83.28(万元) 2015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的摊余成本=(1600-212)-(400-83.28)=1071.28(万元) (4)相关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500 累计摊销 178.8 资产处置损益 109.2 贷:无形资产 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