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未计提减值前存货的账面余额为1350万元,其中A产品50件,每件成本为12万元,账面余额为600万元:B在产品150件,成本为每件5万元,账面余额为750万元。 2×19年12月31日,A产品的销售单价为11.8万元,预计销售每件A产品还将发生相关税费0.8万元;对于A产品,甲公司与另一企业已签订一份不可撤销合同,该合同规定甲公司以每件13.1万元向该企业销售20件A产品。 2×19年12月31日,B产成品的销售单价为8.5万元,将每件B在产品加工成产成品预计还将发生费用3.8万元,预计销售每件B产品将发生相关税费0.5万元。 假定甲公司存货按单个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要求: 计算2×19年12月31日应当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并编制2×19年年末计提资产减值相关的会计分录。
(1)12月31日合同数量内的20件A产单位可变现净值=13.1-0.8=12.3(万元),大于单位成本12万元,未发生减值; 合同数量外的30件A产品单位可变现净值=11.8-0.8=11(万元), A产品应计提减值损失的金额=(12-11)×(50-20)=30(万元)。 (2)12月31日B产品单位可变现净值=8.5-0.5=8(万元); B在产品应计提减值损失的金额=[(5+3.8)-8]×150=120(万元)。 (3)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150 贷:存货跌价准备——A产品 30 ——B产品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