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庭建筑火灾的防火设计要求。
中庭建筑火灾的防火设计要求: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中庭相连通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庭应与周围相连通空间进行防火分隔。
①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②采用防火玻璃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时,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③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卷帘分隔的相关规定。
④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4)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