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检查的组织及注意事项。
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检查的组织及注意事项如下:
(1)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个部门进行;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识别标志;
(4)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5)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6)防火巡查、检查输入登记到消防互联网上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