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至第2个月末,承包人累计完成分项工程合同价款为多少元?发包人累计应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不包括开工前支付的工程款)为多少元?分项工程A的进度偏差为多少元?
(1)分部分项合同价款:(600×280+400×380)×1.06×1.09=369728元;
(2)措施项目费:(90000+130000-45700)×2/4×1.06×1.09=100693元;
合计工程额:(369728+100693)=423379元;
累计支付额:(423379×90%)-259803/3=336778元;
(3)拟完计划:800×280×1.06×1.09=258810元;
已完计划:600×280×1.06×1.09=194107元;
进度偏差:194107-258810=-647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