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事件1,确定施工单位和业主在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件中各自应承担损失的内容;列式计算施工单位可以获得的费用补偿数额;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工期延期天数,并说明理由。
(1)承包商应承担损失:季节性大雨造成施工单位人员窝工180工日,机械闲置60个台班;体滑坡和泥石流事件造成施工机械损失8万元,施工办公设施损失3万元,施工人员受伤损失2万。
发包商应承担损失:施工待用材料损失24万元,基坑及围护支撑结构损失30万元,修复工作发生人材机费用共21万元。
(2)施工单位可以获得的费用补偿数额=24×(1+4%)×(1+11%)+30+21×(1+10%)×(1+6%)×(1+4%)×(1+11%)=85.97(万元)
(3)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工期为30天。
理由:遇到了持续10天的季节性大雨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预项见的,应在合同工期里考虑,不能索赔。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