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事件1,注意之处咨询企业项目经理为向应业主要求提出(1)-(4)项目内容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1)不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要求获鲁班奖妥当,因鲁班奖为全国奖项。要求获省级奖项不妥,因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75万元,妥当:满足不超过投资估算价2%的要求;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妥当:没有制度限制招标人可以这样做。
(4)不妥,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