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中,针对细目209-3-c分别应该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细目209—3—c修正为:合价45580元,合价中多出455800—45580=410220元,应从总价中扣除。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中有关偏差修正的原则,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
细目210—3—b属于投标人漏项,不予调整。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中有关偏差修正的原则,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视为已包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