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流程》(SL176-2007),指出并改正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
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后,施工单位报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备案不妥。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结论由项目法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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