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三中,指出还应补充哪些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要求是否妥当?并给出正确做法。
以下竣工验收资料:
(1)按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2)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4)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另外,建设单位提出的资料移交要求不妥。
正确做法:装修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移交资料,由总承包单位汇总后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单位的监理资料向建设单位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