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事件二中施工单位做法的错误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不妥之一:机械开挖至槽底设计标高,未留人工清槽土层。
理由:基坑采用机械开挖,当将挖到基底和边坡设计标高、尺寸时,应预留200~300mm厚度的土方,进行人工清槽、修坡,避免超挖,扰动基底的土层。
不妥之二:施工单位自行进行地基处理。
理由:基底软弱土层处理涉及承载力的问题,处理不当,易造成建筑物基础不均匀沉降,因此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与设计单位、监理或建设单位沟通,共同商讨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洽商文件,并四方签字认可,这样不仅能保证地基施工质量,而且为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