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指出事件一中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的做法。
不妥之处一: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决定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专业分包单位施工。
正确做法:是按合同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分包单位或得到业主同意后分包。
不妥之处二:专业设计单位将设计文件直接交给专业分包单位。
正确做法:是设计单位将设计文件提交给总承包单位,经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交给专业分包单位实施。
不妥之处三:专业分包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经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施工。
正确做法:是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应先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再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施工。
不妥之处四:安全员做技术交底且仅两方签字备案,
正确做法: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做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三方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