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事件一中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事件—中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不妥—:公司委派另—未完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理由:项目经理不应同时承担两个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
不妥二: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理由: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
不妥三:不需要再单独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理由:本项目24层为中型项目,大中型项目应单独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指出事件一中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事件—中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不妥—:公司委派另—未完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理由:项目经理不应同时承担两个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
不妥二: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理由: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
不妥三:不需要再单独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理由:本项目24层为中型项目,大中型项目应单独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