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工程瓦斯出露现象,施工中应采取哪些措施?
针对本工程瓦斯出露现象,施工中采取措施如下:
(1)加强通风
在有瓦斯的隧道内,绝不允许用自然通风,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使瓦斯浓度稀薄到它爆炸浓度的1/5~1/10;达到允许浓度含量的要求。
为了确保通风,要根据瓦斯含量的大小,配备备用的通风机械,当原有通风机万一发生故障时,备用机械能立即供风。通风设备还要尽量防止漏风。不管何种原因造成停止通风时,洞内工作人员均应撤到新鲜空气地区。直至通风恢复正常。才准许进入工作面继续工作。
(2)采用防爆设施
洞内机电设备一律采用防爆型;
洞内只准用电缆,不允许使用皮线;
使用防爆灯或蓄电池灯照明;
爆破采用即发电雷管及安全炸药。
(3)严格执行有关制度
瓦斯检查制度:指定专人,进行定时和经常检查,测量风流和瓦斯含量。当发现瓦斯浓度超过1.0%时,坚决不许装药放炮;超过2.0%时,必须立即通知全部人员撤出洞外。加强通风后,再进入检查,保证瓦斯允许浓度符合规定。
禁绝火源火种入洞,火柴、打火机、香烟、手电筒等严禁带入洞内;矿灯、电路应经常进行检查,严禁打干钻(湿式钻孔,炮眼深度≥0.6m)等。未经瓦斯施工安全教育的人员,严禁进入洞内。
未经专门训练的抢救人员,严禁在瓦斯爆炸后进入洞内抢救。
施工时要按照瓦斯防爆的技术安全规则与有关制度严格执行爆破后通风检查制度:15分钟后,由救护人员佩戴防毒面具到工作忙对爆破效果和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确认安全,送电通风30分钟;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1%,CO2≤1.5%,方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