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式算第3月末累积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拟完成工程计划费用、已完成工程费用,并分析进度偏差(投资额表示)与费用偏差。
第3月末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累计拟完成工程计划费用=10.8+32.4+28×2÷3=61.867万元。
第3月末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累计已完工程计划费用=10.8+32.4×2÷3+28×2÷3=51.067万元。
第3月末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累计已完工程实际费用=10.8+32.4×2÷3+1000×2÷3×286.555÷10000=51.504万元。
进度偏差=已完工程计划费用-拟完工程计划费用=51.067-61.867=-10.800万元。
实际进度拖后10.800万元。
费用偏差=已完工程计划费用-已完工程实际费用=51.067-51.504=-0.437万元。
实际费用增加0.4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