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件二,计算第11个月的工程预付款扣还金额和承包人实得金额。(单位:万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该工程预付款总额为:19600×10%=1960(万元)
第10个月、11个月预付款累计扣回为:
R10=1960×(14818-19600×20%)/19600×(80%-20%)=1816.33(万元)
R11=1960×(14818+1450-19600×20%)/19600×(80%-20%)=2058.00(万元)
由于第11个月累计扣回预付款大于预付款总额(2058.00>1960),则第11个月应扣回预付款为:1960-1816.33=143.67(万元)
第11个月承包人实得金额为1450-143.67=1306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