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水厂物资部门的索赔程序。
(1)水厂在索赔事件发生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赔偿经济损失(计量支付)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审核水厂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要水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监理工程师在28d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水厂进一步要求,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4)索赔事件终了后28d,水厂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有关资料和最终作赔报告。
简述水厂物资部门的索赔程序。
(1)水厂在索赔事件发生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赔偿经济损失(计量支付)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审核水厂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要水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监理工程师在28d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水厂进一步要求,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4)索赔事件终了后28d,水厂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有关资料和最终作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