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事件2,提出照明配电箱的施工技术要求。
配电箱施工技术要求:
(1)照明配电箱应安装牢固,照明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
(2)照明配电箱内的交流、直流或不同等级的电源,应有明显的标志,且应有编号。照明配电箱内应标明用电回路名称。
(3)照明配电箱内应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接地(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铰接。
(4)照明配电箱内装设的螺旋熔断器,其电源线应接在中间触点端子上,负荷线应接在螺纹端子上。
(5)照明配电箱内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灯具数量不宜超过25个。大型建筑组合灯具每一单相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
(6)插座为单独回路时,数量不宜超过10个。灯具和插座混为一个回路时,其中插座数不宜超过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