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1)不妥之一:8台施工机械,项目土建施工员仅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理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时,还要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不妥之二:项目土建施工员仅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理由:土建施工员不可以编制,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3)不妥之三:报送给项目监理工程师。
理由: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事件一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1)不妥之一:8台施工机械,项目土建施工员仅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理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时,还要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不妥之二:项目土建施工员仅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理由:土建施工员不可以编制,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3)不妥之三:报送给项目监理工程师。
理由: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