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事件三中的不妥之处;手脚架还有哪些情况下也要进行阶段检查和验收?
事件三不妥之处有:
(1)双排脚手架连墙杆被施工人员拆除了两处。理由:双排脚手架连墙杆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拆除。
(2)双排脚手架同一区段上下两层堆放材料均超过3KN/m2。理由:根据JGJ_130-2011中4.2.3规定,当在双排脚手架上同时有2个及以上操作层作业时,在同一个跨距内各操作层的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总和不得5.0kN/m2。
(3)每次大风大雨均进行检查验收。理由: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进行检查验收。
脚手架以下情况下需要进行阶段检查和验收:
(1)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
(2)每搭设完6~8m高度后;
(3)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4)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与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5)达到设计高度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