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中,指出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妥之处,并分別写出理由。
(1)不妥:招标文件规定合格投标人为本省企业。理由:不得限制或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不得对潜在的投标人有歧视待遇。
(2)不妥: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15d后投标截止。理由: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20d。
(3)不妥: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分别以书面形式回复给相应提出疑问的投标人。理由:招标人应将会议纪要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发给每一个投标人。
事件一中,指出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妥之处,并分別写出理由。
(1)不妥:招标文件规定合格投标人为本省企业。理由:不得限制或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不得对潜在的投标人有歧视待遇。
(2)不妥: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15d后投标截止。理由: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20d。
(3)不妥: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分别以书面形式回复给相应提出疑问的投标人。理由:招标人应将会议纪要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发给每一个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