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的法律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1、公职人员法律关系的主体。公共部门及其人事主管机构与公职人员构成了国家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形成了公职人员雇佣者—一公共部门与公职人员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公职人员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公职人员享有的消费性生活资料、人身、行为等,其中行政行为和公职人员的行为,是公职人员法律关系客体中的重要方面。 3、公职人员的公务职务关系。公务职务关系是公职人员基于他的公务职务而与国家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使公民成为一个公职人员的法律基础。4、公职人员的双重身份。每个国家公职人员都具有双重身份,即“公民”和“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