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管理具体表现。
要内容有:①国家预算内投资,分为中央基本建设基金、中央财政技术改造投资和地方财政预算投资三部分。中央基本建设基金自1988年起建立,由财政部按期拨给中国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按国家计划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转,周转使用,在国家预算中列收列支,分为经营性的和非经营性的两部分。经营性的主要由国家计委分配给各个专业投资公司,各专业投资公司以及其他使用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的建设单位,都要与建设银行签订借贷合同;非经营性的由国家计委分配,中央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包干使用。②国内银行贷款,由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信贷收支平衡确定投资贷款年度总规模,由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国家专业银行根据国家确定的建设项目和产业政策进行发放。③利用外资,由国家计委、经贸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负责管理,中国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具体经办。④自筹资金,管理的重点是将资金纳入国家计划,并按专户存入建设银行,先存后批,先抓后用,并按国家规定购买重点建设债券。⑤城乡个人投资,主要用于居民住房建设,国家仅进行政策引导和投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