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对航空器进行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1.制定有关航空器适航规章、标准、程序、指令或通告并监督执行。 2.对民用航空器进行型号合格审定、颁发型号合格证。 3.对民用航空器(包括主要部件、零件)进行生产许可审定,颁发生产许可证。 4.对已取得国籍登记证的航空器进行检查鉴定并颁发适航证。 5.为本国航空产品的出口厂商颁发出口适航证(或适航标签)以证明该产品符合本国的适航标准;根据外国航空产品制造人的申请,对其型号进行审查,发给型号认可证(或设计、批准认可书),证明其符合本国的或等同于本国的适航标准。 6.对维修企业进行审定、颁发维修许可证,维修企业要根据获批准的维修大纲制定维修方案,对维修人员进行考核并颁发执照。 7.掌握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状况、颁发适航指令。 8.对安全问题或事故进行调查。对不符合适航标准,违反规章的采取吊销证书、执照或勤令停飞、罚款等措施。